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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
  
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管理办法
时间:2025-04-28 17:23: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综合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结合本实验中心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对象:面向研究生本科学生开放。

二、开放形式:

  1.已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

  2.学生参与的科普活动

  3.自选研究课题

  4.借用实验仪器设备

三、管理办法

1.开放实验项目必须由教研室根据实验室特点,自行确定申报,经实验中心审批后上报大学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

2.开放项目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教学第16周)进行,将拟开放的实验室、实验项目、实验学时、开放时间、经费预算、运行管理办法等上报,经校级专家论证审定通过后于期末考试前一周(教学第18周)向学生公布。

3.学生根据公布的开放性实验项目,结合自己的兴趣,进行项目申请,由指导老师及所在教研室共同做好严格审核,经实验中心同意后,方能进入实验室。

4.各实验室对各种形式的开放实验进行统一安排并实行预约及登记。

5.开放实验所属课程的教研室每学期指定老师参与开放实验,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并作为教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在开放实验室过程中,指导老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

6.学生按照安排的实验室,有序进入实验室;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根据实验要求,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并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明确责任,防止浪费与人员损伤,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损坏仪器设备者,按学校及院有关规定处理。

7.学生完成实验后,应配合值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实验室的物品清理及清洁卫生工作,以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实验教师及时做好开放实验的登记

8.实验中心指定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实验室卫生、物品及设备,做好学生的考勤管理。